•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
  • 4:1

    那麽,论到在血统(“血统”原文作“肉身”)上作我们祖先的亚伯拉罕所经验的,我们可以说甚麽呢?

  • 4:2

    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,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夸口。

  • 4:3

    经上怎麽样说呢?“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

  • 4:4

    作工的得工资,不算是恩典,是他应得的。

  • 4:5

    可是,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 神的,他的信就算为义了。

  • 4:6

    大卫也是这样说,那不靠行为而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!

  • 4:7

    “过犯得蒙赦免,罪恶得到遮盖的人,是有福的;

  • 4:8

   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

  • 4:9

    这样看来,那有福的人,是指受割礼的呢,还是也指没有受割礼的呢?因为我们说:“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。”

  • 4:10

    那麽,是怎样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呢,还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呢?不是在他受割礼以后,而是他受了割礼以前。

  • 4:11

    他领受了割礼为记号,作他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印证,使他作所有没有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被算为义;

  • 4:12

   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作那些不仅受割礼,并且照著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就信的那脚踪而行之人的父。

  •  神应许的他必能成就
  • 4:13

    原来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,并不是因著律法,而是藉著因信而来的义。

  • 4:14

    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,信就没有作用,应许也就落空了。

  • 4:15

    因为律法带来刑罚,没有律法,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。

  • 4:16

    所以,成为后嗣是因著信,为的是要按著 神的恩典,使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,不但临到那属于律法的人,也临到那效法亚伯拉罕而信的人。亚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,

  • 4:17

    如经上所记:“我已经立了你作万国的父。”他所信的,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无变为有的 神。

  • 4:18

    在他没有盼望的时候,仍然怀著盼望去信,因此就成了万国的父,正如 神所说:“你的后裔将要这样众多。”

  • 4:19

    他快到一百岁的时候,想到自己的身体好像已经死了,撒拉也不能生育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,

  • 4:20

    也没有因著不信而疑惑 神的应许,反倒坚信不移,把荣耀归给 神,

  • 4:21

    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, 神必能成就。

  • 4:22

    因此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

  • 4:23

    “算为他的义”这一句话,不是单为他写的,

  • 4:24

    也是为我们这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,就是为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。

  • 4:25

    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去处死,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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