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利未人的产业
  • 18:1

    “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个支派,在以色列中,必无分无业;他们所吃的,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他们应得的一份(“他们应得的一份”直译是“它的分”,即利未支派的分)。

  • 18:2

   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没有产业,耶和华就是他们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应许他们的。

  • 18:3

    “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: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,要把前腿、两腮和胃给祭司。

  • 18:4

   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穀、新酒、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给他。

  • 18:5

   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拣选出来,使他和他的子孙,可以常常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职。

  • 18:6

    “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裡的利未人,离开了那裡,一心一意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,

  • 18:7

    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的 神的名供职,像他的众兄弟利未人在那裡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一样。

  • 18:8

    除了他从父家承受的产业以外,他还可以得著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。

  • 勿随从异族风俗
  • 18:9

    “你到了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的那地的时候,那些外族人可厌可恶的事,你不可学习去行。

  • 18:10

    在你中间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(“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”直译是“使自己的儿女经过进入火中”)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算命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
  • 18:11

    念咒的、问鬼的、行巫术的、过阴的。

  • 18:12

    因为行这些事的,都是耶和华厌恶的;就是因为这些可厌可恶的事的缘故,耶和华你的 神才把他们从你的面前赶走。

  • 18:13

   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。

  • 18:14

    “因为你要赶走的那些民族,都听从算命的和占卜的;至于你,耶和华你的 神却不容许你这样行。

  • 应许兴起一位先知
  • 18:15

    “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中间,就是从你的众兄弟中间,给你兴起一位先知来,像我一样;你们要听从他。

  • 18:16

    这正是你在何烈山开大会的日子,求耶和华你的 神的一切话,说:‘不要让我再听见耶和华我的 神的声音了;也不要让我再看见这大火了,免得我死亡。’

  • 18:17

    耶和华对我说:‘他们所说的都很好。

  • 18:18

    我要从他们的兄弟中间,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,像你一样;我要把我的话放在他口裡,他必把我吩咐他们的一切话都对他们说。

  • 18:19

    如果有人不听从他奉我的名所说的话,我必亲自追讨那人的罪。

  • 对待假先知的条例
  • 18:20

    “‘不过,如果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,说我没有吩咐他说的话,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,那先知就必须处死。’

  • 18:21

    如果你心裡说:‘耶和华没有说过的话,我们怎能知道呢?’

  • 18:22

    一位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,如果那话不成就,也不应验,这话就不是耶和华说的;是那先知擅自说的,你不要怕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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